08年度监理工程师报名通知
各县区人事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08年度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质量、监理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执(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07]8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08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成绩管理
1、考试时间
2008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08年5月10、11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5月10日 9:00-11:00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14:00-17:00 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5月11日 9:00-11:00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14:00-18:00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2、成绩管理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即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考生,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为合格;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必须当年通过为合格。
2007年度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报考2008年度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因档案号未填写或填写错误导致2007年、2008年的考试合格成绩无法合成的,后果自负。
二、报名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1970年(含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二)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4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和《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度控制》2个科目。
1、1970年(含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工程技术类”专业是指教育部规定的所有理工科专业。“工程经济类”专业包括工程管理、投资经济、技术经济、项目管理和经济管理专业。学历要求是指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