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人考〔2006〕15号
关于做好2006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事局考试管理部门,市级有关部门人事处: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6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6]15号)规定,为切实做好我市2006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06年3月10日─30日。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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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 8日 |
14:00─16:30 |
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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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 9日 |
9:00─11:30 |
法学基础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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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30 |
价格政策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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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 |
9:00─11:30 |
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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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30 |
价格鉴证案例分析 |
三、报考条件
㈠ 凡在我国司法、行政执法机关和仲裁机构办理(从事)各类案件涉案标的价格鉴定(证)、认证、评估工作岗位上的专业人员,可申请参加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法律专业中专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7年。
2.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5年。
3.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3年。
4.取得经济、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1年。
5.取得价格鉴证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6.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资格,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6年。
㈡ 从事价格鉴证工作满两年。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知识》科目。
1.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会计或审计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2.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会计或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四、报名要求
㈠ 报名卡报名程序
1.考生须按要求认真填涂《重庆市 资格考试报名卡》(以下简称《报名卡》)1份,经单位审核同意盖章后,携带学历证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和1寸黑白近照(1张)到报名点报名。各报名点务必保证《报名卡》上照片质量,无遗漏;《报名卡》填写字迹工整、清晰。
2.考生或被委托人填涂《报名卡》各栏目信息须完整准确,不能漏填、错填。否则,责任自负。
㈡ 现场摄像报名程序
1.考生须携带本条㈠款中规定的证件和所在单位出具从事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考生可在重庆人事人才网“人事考试”中下载“考试报名条件证明”),到报名点进行现场摄像报名。
2.考生委托人代报名,被委托人须携带考生本人1寸免冠近照(1张)和本款1条中规定的证件以及由所在单位出具从事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到报名点报名。
㈢ 各报名点以考生身份证与考生本人(像片)进行核对,必须一致。对考生提供的有效证件原件(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单位证明进行资格审查。对考生填涂的《报名卡》和校对单上的姓名、学历、所学专业、报考专业、级别、身份证号码核查准确无误后,请考生在《报名卡》或校对单上签名确认。
五、报名地点
㈠ 重庆市人事培训中心(地址: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号,联系电话:89077188、89078888-8520)。
㈡ 重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地址:江北区区府路1号附1号农垦大厦四楼,联系电话:67765252)。
㈢ 重庆人才大市场沙坪坝市场(地址:沙坪坝区三峡广场赛博五楼,联系电话:65410804)。
㈣ 重庆人才大市场大坪分市场(渝中区大坪长江二路77号万友公司704室,联系电话:68770085)。
㈤ 重庆市继续教育协会(地址:渝中区中山三路155号机械大厦8-3号,联系电话:63619615)。
㈥ 重庆市少年儿童图书馆辅导部(地址:渝中区中兴路73号,联系电话:63842665)。
㈦ 南岸区人事局职改办(地址:南坪福天大厦A座5楼,联系电话:62986606)。
㈧ 万州区人事局职改办,联系电话:58233611。
㈨ 涪陵区人事局考试科,联系电话:72227363。
㈩ 黔江区人事局职改办,联系电话:79222942。
六、考试收费标准
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考务费每人每科为75元(含上交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每人每科25元),新考生收取档案管理费20元。
七、考场设置
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场由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在主城区统一设置,考生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
八、教材征订
2006年考试仍使用2005年版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考试用书的征订由重庆市物价局人事教育处负责。地址:渝北区金山路8号科创大厦6楼615房间,联系人:陈静,联系电话:67512585、67512590、67512577(传真)。
九、其它要求
㈠ 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即参加全部(5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三年一个考试周期)内通过全部(5个)科目考试;免试一科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两年一个考试周期)内通过4个科目考试,方能取得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证书。
㈡ 在五个考试科目中,《价格鉴证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四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㈢ 考生应考时,携带钢笔(黑色或蓝色)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
㈣ 各报名点务必在2006年4月10日前,将《报名卡》或现场摄像报名的信息数据以及《2006年度全国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人数统计表》(附件)报送市人事考试中心,同时一并交清报名考务费。
㈤ 考生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的时间为:2006年8月21日后。
㈥ 考生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可在重庆人事人才网(网址:www.cqpa.gov.cn)点击“人事考试”,查看《国家职称(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办证时间表》中的办证时间和《办理职称(职业)资格证书须知》的要求,办理资格证书。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六年二月二十八日